李宇軒承認勾結外力 揭黎智英為最高指揮
2021-08-20 04:30
(星島日報報道)十二港人偷渡案中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被控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黎智英私人助手Mark Herman Simon等人,透過「重光團隊」作為平台,請求外國制裁香港。二人昨於高院同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李宇軒認罪後九十度鞠躬說:「I agree to the facts and I would like to say sorry(我承認案情,我想說聲對不起)」。《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並按照控辯雙方申請,將案延至明年一月三日提訊。控方案情揭露,黎智英及Mark Simon為整件事件的幕後主腦、精神領袖、最高指揮及幕後金主,透過中間人陳梓華向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下達黎智英的指令,勾結英美及日本政客干預香港事務。
控方案情指,陳梓華在二〇一九年六月從跨平台通訊軟件telegram中,得知有社運人士計畫希望向黎智英尋求財政支援,就反對政府修例風波及指控警暴在世界各地媒體刊登具煽動性廣告及文章以作宣傳,邀請外國向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施壓。陳梓華遂嘗試聯絡黎智英,在別人介紹下認識到黎智英的私人助手Mark Simon。黎智英及Mark Simon均對陳梓華所提出的國際宣傳計畫大表支持,陳梓華便聯絡李宇軒與「攬炒巴」劉祖廸及其他社運人士,共同組織策劃該國際宣傳計畫。
「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在二〇一九年八月成立,主要目的是尋求外國介入香港警隊暴力處理反修例風波的示威活動,呼籲外國向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施加制裁,李宇軒與劉祖廸則為「重光團隊」的前線核心成員。當時黎智英、Mark Simon、陳梓華、李宇軒與劉祖廸五人已組成一個犯罪團夥,希望與他人串謀尋求外國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施加制裁,以達致他們的政治理念。
黎智英與Mark Simon二人為團夥幕後主腦及金主,擔任團夥的精神領袖及最高指揮,Mark Simon負責向黎智英匯報事務、執行黎智英的指示、親自審核SWHK的所有財政資助請求,大額資助申請需由黎智英親自批出,細額資助申請則由Mark Simon獨自處理。陳梓華作為黎智英及Mark Simon的代理人,主要負責代二人向李宇軒及劉祖迪下達黎智英的指示,而李宇軒與劉祖迪則負責帶領及指示SWHK的成員,以執行黎智英的指示。
「重光團隊」作為五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以及請求外國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施加制裁的平台,它不時在社交平台發表文章及宣傳,又到法國、英國、美國、加拿大等地舉行政治活動,與外國政治人物建立聯繫。而五人團夥自反修例風波開始後,一直進行國際宣傳及眾籌、構建國際網絡以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管理「重光團隊」以勾結外國勢力、發表煽動文章、新聞稿及制裁報告。
黎智英、陳梓華、劉祖迪與一名不知名女子於去年一月在台灣會面,黎智英在席間與他們解釋其「支爆」(「支那經濟泡沫爆破」的簡稱)的政治理念,要求陳梓華及劉祖迪分四個階段進行國際游說工作,包括:(一)向外國解說香港情況;(二)呼籲外國政府關注及譴責香港特區政府;(三)與外國官員會面後再把外國意見帶回香港;(四)與外國政客會面,影響他們的對華政策,敦促他們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達致推翻中國共產黨的最終目的。
此外,警方與懲教署早上已出動大批人員押送兩人到高等法院應訊,懲教署以「鐵甲威龍」囚車護送二人到高院,法院外有多輛警車布防,多名身穿避彈衣的警員在場戒備,部分警員更荷槍實彈在法院車場入口戒備。法庭犯人欄內看管被告的七名懲教署職員均穿上黑色避彈衣。三十歲被告李宇軒由律政司前副刑事檢控專員、大律師沈仲平代表;二十九歲被告陳梓華繼續由大律師蕭國辰代表。律政司則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高級檢控官羅天瑋代表。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一四七——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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