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姦女教唆給假口供案4人罪成候判 官:不會輕判

2021-08-20 17:50

案件下周一判刑。 資料圖片
案件下周一判刑。 資料圖片

中年漢3年前被控強姦年僅13歲女兒X而被羈押,他趁X母親、叔父、祖父、祖母探監時,指示4人阻止X出庭作證或要求X給假口供,當中4人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成,今於高等法院求情。法官李運騰明言「好難對佢(X父)有同情心」,被告削弱及剝奪法庭執行公義的能力;本案案情嚴重,須向公眾發出訊息,不會輕判,案件下周一判刑。

X父親的求情指,本案並無周長計劃,被告沒有使用武力威嚇或假文書;兩項控罪為同一事件,希望法庭同期執行判刑;亦不要視相關強姦案有罪。

李官隨即表示並無此意,但須反映控罪嚴重性,被告削弱及剝奪法庭執行公義的能力。李官亦反駁指被告有計劃犯案,相信他為主事人,慫恿家人以身試法,又反問是否一個令案件嚴重的因素?

X母求情指,她沒有對X進行威迫及賄賂等,帶X離港只會延誤審訊。被告教育程度低,面對家中的「不幸事件」,要作出不容易的決擇,帶走X亦非永久安排。李官明言不接受辯方所指,「避一陣」令案件延誤的說法,「講法對我嚟講好困難」。

陪審團裁定父親兩罪罪成,母親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罪成,叔父及祖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祖父則罪脫。

5名被告依次為女事主X的44歲父親(曾任職九巴司機)、42歲母親(被捕時為家庭主婦)、67歲祖母(被捕時為保安員)、39歲叔父(被捕時任職室內設計)及65歲祖父。父親、祖母、叔父及祖父4人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父親及母親兩人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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