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六男女涉屯門串謀縱火 控方同意簽保守行為兩年

2021-08-24 14:07

被告梁汶懿。資料圖片
被告梁汶懿。資料圖片

前年12月初6名男女包括4名未成年男學生,涉嫌在屯門管有易燃氣體罐、打火機和汽油彈等物品,被控串謀縱火、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3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惟雙方達成協議,控方同意讓6名被告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法官郭啟安下令6人各自及其擔保人以8000至1.15萬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郭官指眾人相當幸運,又提醒眾人香港屬法治社會,若以暴力衝擊法治將有後果;另著4名男生父母管束兒子。

郭官下令梁汶懿及張達亮就串謀縱火及交替控罪以1萬元自簽保守行為,梁另就無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自簽1500元;其餘4名未成年男生則由其父母作擔保人,分別自簽8000元,守行為24個月。

案情指,前年12月1日晚上警方在屯門杯渡路與屯門公路交界巡邏時,發現有人在仁愛堂賽馬會社區及體育中心後門外聚集,下車追截時聽到打碎玻璃聲音,隨後截停並拘捕6名被告,搜出防護裝備包括護目鏡及防毒面具。警方在現場撿獲2枚汽油等。

6名被告分別是28歲女侍應梁汶懿、24歲助理土木工程師張達亮以及4名14及15歲男學生,同被控前年12月1日,在香港一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或罔顧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交替控罪中,6人被控同日在屯門公路仁愛堂賽馬會社區及體育中心後門外,保管或控制2個載有丁烷的氣罐、2個打火機、1罐約110毫升無色液體內含有機混合物、1個金屬罐載有約2250毫升無色液體內含有機混合物和2枚汽油彈,意圖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梁汶懿另被控在同日同地無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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