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文員不獲續約離職日斬傷3同事 判入小欖治療4個月
2021-08-26 10:41
機電工程署前合約文員因不獲續約,去年8月底離職日於牛頭角總部大樓持刀傷人,以菜刀斬傷男同事,另外2名同事制止時亦告受傷,早前承認了1項蓄意傷人、1項傷人及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早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胡雅文指,接納精神科報告建議,認為被告案發出於偏狂型精神分裂症病發,故判處醫院令,判被告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治療4個月,3罪刑期同期執行。
法官胡雅文判刑指本案罪行情節嚴重,幸好未危及性命或造成永久傷害,引述報告指被告患有偏狂型精神分裂症,案發時復發,考慮到被告已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還柙1年接受治療,惟仍僅改善部分病情,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4個月醫院令,繼續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治療,穩定精神狀態,以便更生,3罪刑期同期執行。
38歲被告曹景進被控去年8月31日在牛頭角機電工程署總部大樓7樓意圖使蔡栢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蔡栢豐、潘凱敏及吳小東,並管有2把剪刀。
法庭記者:陳子豪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