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涉違國安港大生容頌禧獲准保釋 官駁回律政司覆核

2021-08-27 12:33

被告容頌禧(白衣)。
被告容頌禧(白衣)。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涉嫌上月通過動議,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其中4名港大生被控1項宣揚恐怖主義罪及交替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罪。案件首次提堂時被告容頌禧原獲准保釋,惟遭律政司申請覆核,須即時還押。容頌禧保釋覆核今早於高等法院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主理,律政司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容頌禧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杜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批准容頌禧保釋,駁回律政司覆核申請,書面理由擇日公佈。

保釋條件包括5萬元現金擔保及其母、叔叔各5萬元人事擔保,每星期二四六日晚上6時至9時到黃大仙警署報到;不得居住於港大任何宿舍、不得參與港大任何學生組織的行政崗位、不得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言論或作出任何行為,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不得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行動對抗香港或中央政府、不得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各級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以及晚10時半朝6的宵禁令,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地址,若住址有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警署。

4名被告依次為19歲張敬生、20歲郭永皓、18歲杜林丞亨及19歲容頌禧。4人同被控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中,4人被控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該等)警務人員。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1:47
更新時間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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