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誘賭客開虛擬銀行戶口洗黑錢約3000萬 警拘9人
2021-08-27 11:28
警方搗破一個透過虛擬銀行收受賭注及清洗黑錢的犯罪集團,拘捕9人,包括有黑社會背景的骨幹成員,他們涉嫌用23個傀儡戶口收受超過260萬元賭注,並清洗約3000萬元犯罪得益。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署理督察陳學麟交代案情指,警方在昨日展開行動,打擊非法收受賭注,拘捕9人,包括5男4女,年齡介乎23歲至62歲,當中8人持有香港身分證、一人持有雙程證,他們涉嫌洗黑錢及串謀收受賭注罪名。
警方指,早前經情報搜集和深入分析調查,發現一個犯罪集團,透過設立海外賭博網站,提供網上賭博服務,並利用在虛擬銀行戶口收受賭注。犯罪集團透過快速轉手犯罪得益,於社交網站招攬賭客,聲稱提供麻雀等賭博服務,之後利用在虛擬銀行開設的23個傀儡戶口,收取賭注,涉及金額超過260萬元。警方指,去年5月至3月期間,清洗約3000萬元犯罪得益。
陳學麟指,警方昨日以「洗黑錢」及「串謀收受賭注」的罪名拘捕3名集團骨幹成員,分別涉嫌於集團的運作中心操控有關傀儡戶口及招攬賭客。另外,警方亦同時於港九新界不同地方以「洗黑錢」罪名拘捕6名傀儡戶口持有人。據了解,集團大約以1000至數千港元去利誘傀儡開設戶口。
警方於行動中檢獲2電腦、15部手機、45張電話卡、賭博記錄、銀行提款卡和文件等,正追查資金來源及去向。而被捕人士仍被扣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陳學麟表示, 不法之徒可能會以金錢或以各種不同理由利誘市民開設戶口用作洗黑錢。市民如果借出或出售其戶口,無論借用他人或與購買者是否認識,一旦戶口被用作洗黑錢用途,戶口持有人可能已經觸犯「串謀洗黑錢」罪,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係監禁14年及罰款港幣500萬港元。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第7及第8條,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第5級罰款(即5萬港元)及監禁9個月。而收受賭注,最高可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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