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作「612」基金保款人 「真普聯」疑涉無牌提供信託服務
2021-09-04 08:44
早前警方向準備解散的「六一二」基金及「真普選聯盟」發出「提交物料令」以便進一步調查後,事態已引起公司註冊處關注。根據現行打擊洗錢條例,註冊處有權作出調查。同樣,由於「真普聯」是在滙豐銀行開設戶口,銀行有責任了解戶口使用情況及確保不會出現違法。
滙豐設戶口 銀行有責任了解
過去不斷資助涉嫌違法抗爭的「六一二」基金雖然已宣布解散,但仍提出作最後籌款,反映基金與「真普聯」仍然運作。
早前,「六一二」基金被揭曾接受《蘋果日報》資金。有指,「六一二」基金沒有銀行戶口,收支由「真普聯」代行,兩者的關係及運作是否牴觸《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令人關注。
根據相關法例,任何人在港經營信託都要遵從《打擊洗錢條例》和領有牌照。條例第五十三F規定,任何人無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均屬違法。
兩者關係及運作或牴觸洗錢例
根據「六一二」基金網頁及公司註冊處資料,「真普聯」自二○一九年七月起作為「基金」保款人,並提供滙豐戶口處理基金收支。過去基金一直使用「真普聯」地址作為通訊地址,直至今年五月止。另相信「真普聯」曾向基金收取管理費用。相關聯繫令人關注是否涉及無牌提供信託服務。
另外,由於銀行有了解客戶的要求,滙豐按要求同樣需進行盡職審查。
(星島日報)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