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官頒布余慧明准保釋理由

2021-09-15 05:30

醫管局員工陣前主席余慧明,七月底獲批保釋外出候訊。
醫管局員工陣前主席余慧明,七月底獲批保釋外出候訊。

  (星島日報報道)四十七人涉去年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在七月底批准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保釋外出候訊,杜官昨頒布書面理由指,控方沒有證據顯示余慧明有任何國際聯繫,余亦不隸屬任何政黨,考慮被告的背景及家庭狀況後,認為律政司沒有充足理由令法官相信余在獲釋後,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棄保潛逃,故批准余以現金十萬元、需遵守宵禁令、不得離開香港等條件保釋外出。

  杜官在書面判辭透露,控方指余慧明去年三月三十一日撰文 「踏上這攬炒旅途」,鼓吹「攬炒」議會,在爭取議席後全面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議案,觸發《基本法》第五十條,製造憲政危機。而余慧明在去年四月透過傳媒訪問表示:「一定要用任何方法去推翻而家呢個政權、呢個政府,先可以做到一個改變」,「逼使政府正面回應五大訴求」。余慧明曾簽署初選網上聲明,她代表衞生服務界參與初選勝出,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宣揚「初選」及「攬炒」理念。

  判詞又指,余起初只是不滿政府輕視疫情,漠視專家意見,沒有封關抗疫,而余不隸屬任何政黨,當時只是醫護工會主席,控方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余慧明有任何國際聯繫。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雜項案件三四八——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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