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員持法庭手令進壹傳媒大樓蒐證

2021-09-29 05:30

一批審查員昨午持法庭手令,進入壹傳媒大樓蒐集證據。
一批審查員昨午持法庭手令,進入壹傳媒大樓蒐集證據。

  (星島日報報道)《蘋果日報》雖已停刊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多名高層涉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捕,惟該集團仍有不少「手尾」須處理,包括壹傳媒涉嫌不公平損害股東和債權人利益等,負責進行相關調查的會計師公會前會長陳錦榮,昨持法庭手令進入壹傳媒大樓蒐集證據,當中包括會計和開會記錄,務求釐清該集團是否涉及不當行為等情況,但因所有高層已辭職,「無人可問」導致調查進度受阻,但仍希望六個月內完成調查。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年七月二十八日根據《公司條例》,委任陳錦榮作為壹傳媒審查員,調查是否有涉嫌不公平損害股東和債權人利益等八項問題,並要求六個月內提交報告,陳至昨午聯同多名同事手持法庭頒發的搜查令,進入壹傳媒大樓蒐集證據,當中主要是查找文件,包括會計和開會紀錄,入夜後帶同一批文件乘旅遊巴離去。陳離去前曾向傳媒表示,由於「無人問到」,調查進度相對緩慢,但仍希望六個月內完成調查。

  壹傳媒審查員辦公室昨午發出新聞稿,表示壹傳媒全體董事會成員已於本月五日辭任,審查員未能在調查的過程中及時索取對調查工作有用的相關資料,增加了調查難度,遂引用《公司條例》賦予的權力向法庭申請搜查令,並已獲得批准。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司法機構不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申請人如在辦公時間內申請搜查令,會由日常當值裁判官處理。至於在辦公時間外的緊急申請 ,會由該時間段當值表上的裁判官處理。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表示,調查將涵蓋八大範疇,包括集團事務是否以損害成員利益,以圖欺詐公司債權人;集團高級人員有否按個人利益處理公司事務,致公司公眾股東蒙受損失;高級人員是否涉及對公司成員或債權人作欺詐失當行為;壹傳媒有否向股東作出全面、充分和及時的披露;高級人員是否無履行應盡責任或履職時有所疏忽;壹傳媒和前主席之間的借貸和還款是否真實;壹傳媒作為上市公司的管治是否健康;以及他作為財政司司長,若按照法例對董事作出申請取消資格令,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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