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基因樣本不會「過河」 須獨立委員會審批應用

2021-09-30 04:05

羅思偉(左)及鍾侃言昨會見傳媒,簡介基因組計畫最新進度。 伍明輝攝
羅思偉(左)及鍾侃言昨會見傳媒,簡介基因組計畫最新進度。 伍明輝攝

外界關注基因樣本「過河」所牽涉的私隱問題,羅思偉解釋,該中心不會把基因樣本及數據運離本港,而所有應用基因資料的科研項目,均需通過獨立委員會的審批。

本月中立法會討論基因組計畫時,港府曾表明爭取生物樣本「過河」。羅思偉澄清,當基因組中心取得基因樣本後,會交由港大或中心自設的化驗室測序,再將參加者的臨牀資料及基因組數據,經生物信息系統分析,將資料「去識別化」後再儲存,以供日後科研之用,中心亦不會將基因樣本及數據「過河」。

獨立第三方確認符合《私隱條例》

為保障個人私隱,他強調,所有應用基因資料的科研項目,均須通過獨立委員會審批,「委員會由科學家、道德倫理專家及醫護等組成。」他又指,參加者一旦退出計畫,中心一般會在兩周內,將其基因數據封存,確保其他科研項目不能使用。該中心早前亦已就計畫,安排獨立第三方進行個人私隱影響評估,本月中已收到報告指,計畫大致符合《私隱條例》及有關規定。

從事基因檢測的善覓有限公司行政總裁施明耀認為,科企能否受惠於基因組中心的數據,視乎可公開的信息量,若只能提供基因資料,研究價值有限,「假設一個病人有癌症基因,也要配合其病徵與病人的起居生活,才有機會找到研究方向。」

施明耀坦言,全球各國均苦惱於如何平衡科技發展與基因私隠,令各地基因組中心對於開放數據的取態審慎。此外,如科企從中心提供的數據中,成功研發出新的應用方案,亦會衍生專利權誰屬的問題。不過,由於目前香港基因組中心仍處於初步階段,需時收集更多數據,因此短期內科企難以受惠於中心的發展。

原文刊《星島日報》「每日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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