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消防隊長指為搜索張耀升曾趴地積水中爬行
2021-09-30 17:47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四級大火致2名消防員殉職,包括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死因研訊今續。死者張耀升失蹤後,奉命入場搜救的時任消防隊目何寶榮供稱,現場溫度極高,故他沿著滅火喉甫轉入第二條橫巷,便需要後退,未能找回張。庭上首次披露,張最終是在近第二條橫巷盡頭被發現。
時任消防隊目何寶榮指,大火首日晚上約7時15分,他與昨日出庭作供的總隊目梅斯榮,連同消防員陳偉成及李偉雄奉命分成兩個小隊進入火場。高級助理消防區長翁錦雄則在4人入場前,先後兩次向他們表示需要沿著滅火喉,找回一位失去聯絡的隊長,並帶他離開。首先入場的梅、李沿著主走廊轉入第一條橫巷後找到喉筆,由於橫巷太窄,緊隨其後的何與陳拿起地上另一條喉繼續在主走廊推進。何吩咐陳在後方拉喉,自己則再步前了3至4米至第二條橫巷。
惟何甫轉入橫巷,便因抵受不了熱力需要退回主走廊,期間另一支兩人煙帽隊越過,並轉入第二條橫巷,自己則留守於橫巷及主走廊的十字路口,以防他們走錯方向。十多分鐘後,何聽到該支煙帽隊的高級消防隊長李偉明(音)說要撤退,遂一同離開火場。何形容第二條橫巷溫度極高,煙霧瀰漫,能見度約為1米,地下積水深至腳踝位置,隔著手套都感覺到積水的高溫。被問到以往曾否遇過與當時溫度相若的火場,何指「應該都無咁熱」,坦言現場並非消防員可以繼續工作的環境。
何又表示,他未入場、在3樓梯間候命時目睹張的拍檔尹建偉爬出火場,又聽到其他同袍說有同袍失聯,且現場氣氛突變沉重,加上翁兩次給予指示。根據以往經驗,何認為即使翁沒有明確指出,作為一名消防員,理解任務已轉為緊急搜救行動,理應要意識到情況危急。
高級消防隊長李偉明則供稱,他當晚7時18分夥拍隊員盧永康入場,並按助理消防區長溫錦明指示沿滅火喉找回張。李見到地下有兩條喉,其中一條的喉筆在第一條橫巷,並由九龍塘分局同事找到。他拾起另一條喉,摸至第二條橫巷後右轉找到喉筆,惟現場溫度很高,故只能在喉筆2米範圍內搜索,未能行到橫巷盡頭。他之後撤出火場,又向溫、翁匯報搜索範圍及結果。
李補充,他肯定當時主走廊只有兩條喉,去到第二條橫巷時只有一條喉。張的家屬一方指出,張最終於第二條橫巷近盡頭位置,要求李加以描述該處情況。李形容,主走廊與第一、二條橫巷周圍很多雜物阻礙前進,光管及假天花因熱力溶掉,經過時或會絆倒,但未至於需要撥開雜物。
時任高級消防隊長賀俊偉下午供稱,大火首日先後5次進入火場,奉命進行打破玻璃窗以助通風、評估鼓風機作用及搜救張等任務。張失聯後,賀曾親自向尹了解兩人走散的位置,隨後約於晚上近7時半便與另一名同袍入場,沿著第一條橫巷搜索。不過滅火喉長度未及橫巷盡頭,賀為了搜索得更仔細,遂趴在地上、雙手浸在積水中爬行,可惜去到盡頭依然找不到張。他憶述,該次進入火場的溫度都比早前4次高。
時任高級消防隊長林逵則稱,余當日曾關閉場外的正壓鼓風機近半小時,並派他入場評估情況。林比較開關鼓風機的情況,指余透過無線電通知他打開鼓風機的兩、三秒後,已經能感受到分別,因其面罩沒有覆蓋的位置,即耳朵、臉部下方等,再無刺痛,視野亦有所改善。
案發於2016年6月21日,牛頭角道淘大工業村第一座3樓時昌迷你倉起火,30歲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37歲消防隊目許志傑撲火期間昏迷,送院後相繼離世。
法庭記者:凌子淇
建立時間:1239
更新時間: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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