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提六建議 倡釋放一成綠化地

2021-10-05 04:30

特首林鄭月娥及新鴻基地產執行董事郭基煇(左三)等,六月時出席元朗東頭「同心村」過渡性房屋項目動土禮。
特首林鄭月娥及新鴻基地產執行董事郭基煇(左三)等,六月時出席元朗東頭「同心村」過渡性房屋項目動土禮。

  (星島日報報道)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於明天出爐,新地昨日就土地房屋供應提出六項建議,包括善用綠化地帶的潛力、發展商盡早參與新發展區的發展、檢討祖堂地出售機制、檢討濕地潛力及快落實興建道路、鐵路、排污及供水等系統等方法。新地指,政府釋放百分之十的綠化地帶,已有約一千六百公頃土地。以每一公頃可建大約七百五十個單位推算,一千六百公頃綠化地帶可建一百二十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可令目前的公屋單位數目倍增。

  新地指出,近年一直主動配合政府,參與多項與房屋相關的項目,包括以象徵式租金提供元朗東頭一幅土地予聖公會福利協會,興建大型過渡性房屋項目「同心村」,而長期以來,亦積極將農地轉換為住宅發展用地,即使耗時多年,也盡心盡力把「生地」變成「熟地」。

  新地表示,樂見現屆政府推出多項措施,以增加房屋土地供應,包括善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及應檢討濕地的潛力;其中「后海灣地區魚塘生態價值研究」報告至今已超過二十年,不少在「濕地保育區」或「濕地緩衝區」的生態價值成疑,濕地緩衝區內的魚塘許多已被填平,部分地區的環境更因露天貯物用途日趨惡化,期望政府早日理順濕地規劃指引,達到「有保育,有發展」的雙贏局面。

  新地又促政府檢討祖堂地出售機制及善用鄉村地,完善祖堂地的買賣及司理選舉制度,又可參考內地舊城改造的經驗,確保尊重私人產權的前提下,統籌新界鄉村改造事宜。通過借鑒舊改項目「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模式,引入私人市場力量。

  新地又指,政府應該容許發展商盡早參與新發展區的發展,以及容許發展商在分區計畫大綱圖刊憲前便啟動換地程序,令各持份者可以更快及更容易地集合零散的土地。

  此外,新地又建議政府考慮推出土地債券,指無論新發展區或其他大型發展計畫,往往要花很長時間作收集業權整合土地,政府可考慮參考過往的換地權益書制度(Letter A/Letter B),推出土地債券(Land Bonds),政府在收地時以土地債券取代現金賠償,債權人日後可以土地債券加現金購買政府的熟地,此舉令收地賠償更貼近市場情況,提供更大的誘因鼓勵業權人交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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