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將參與稅改 料不影響中小企

2021-10-10 04:30

■經合組織宣布逾百個國家和地區達成國際稅改協議。
■經合組織宣布逾百個國家和地區達成國際稅改協議。

  (星島日報報道)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日前公布有關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Base Erosion & Profit Shifting,簡稱BEPS)的國際稅務改革框架方案(BEPS 2.0)及其實施計畫,特區政府表示歡迎,並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商貿中心,將積極參與和實施有關方案。

  BEPS 2.0分兩部分,第一部分針對全球營業額超過二百億歐羅和利潤率高於百分之十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有關企業部分剩餘利潤的徵稅權將分配予市場所在的稅務管轄區。第二部分為實施全球最低實際稅率。針對全球營業額超過七億五千萬歐羅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若有關集團在某一稅務管轄區的實際稅率低於百分之十五,其母公司或附屬公司須向所在地就差額繳納額外稅款。香港已表示接受方案,特區政府表示,BEPS 2.0主要涵蓋符合上述條件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不會影響本港的中小型企業。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表示,支持港府日後成立諮詢小組,就落實BEPS 2.0的稅務措施諮詢持份者意見,廣泛聽取各界,尤其是工商、金融界的意見。他指出,BEPS 2.0主要涵蓋符合指定條件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香港企業超過九成屬於中小企,預料不會對中小企造成直接影響。

  林健鋒認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商貿中心,擁有不少競爭優勢,包括簡單稅制優勢,良好營商環境等,希望當局爭取更多海外企業落戶香港成立地區總部,共同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歷史機遇。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香港本身利得稅標準稅率為百分之十六點五,理論上不受新方案影響,惟他關注,港府近年為鼓勵航空業和海運業發展,把海事保險和飛機租賃相關稅率調低至百分之八點二五,而相關業務涉及的企業都是大規模企業,若其營業額超過七點五億歐元,在新稅務安排下或會失去政府過去提供的稅務優惠。他舉例,英國政府正爭取倫敦獲豁免遵守全球最低稅率,期望港府以靈活方式應對,以維持香港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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