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改革造地程序 勿令宏圖遙不可及

2021-10-12 04:30

  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提出建設北部都會區的宏圖,為解決土地房屋短缺問題帶來新希望,各界多予以肯定,認為政府展現了施政銳氣。計畫雖走對了方向,然而艱巨工作尚在後頭,其中最棘手之一,是簡化土地開發程序,加快造地速度,這須修訂多條法例,觸及某些反對勢力,勢將引起種種爭議。面對這挑戰,政府必須有硬闖難關的勇氣,如果造地建屋仍然陷於程序牢籠,繼續以龜速前行,美好藍圖將變得遙不可及,再次令市民失望。

  條條框框緊綁 爭議沒完沒了

  長期以來,政府都標榜行事跟足程序,有規有矩,負責的官員謹守傳統,不敢越雷池半步,這本來是為了確保不草率犯錯,但根深柢固的條條框框,卻緊緊綁住他們的手腳,而蓄意反對者則巧妙地玩弄程序遊戲,結果造地建屋要經過重重關卡,折騰多年無寸進。這情況早已為市民和業界所詬病,但要改革談何容易。

  經過多年停滯不前,加上長期受政治動亂打擊,土地房屋短缺問題已成「沉疴」,不能再拖,特首提出建設佔地三百平方公里的北部都會區,居住人口達二百五十萬,就是對症下的重藥。不過要實現這宏偉遠景,即時要做的,是大刀闊斧拆牆鬆綁,清除攔在路上的種種程序障礙。

  要加快房屋供應,首先要縮短土地開發的流程,其中最大關卡,是審批程序。現時這步驟必須通過法定機構城市規劃委員會,以及多輪公眾諮詢,讓反對者提出意見,以致爭議沒完沒了,討論經年,反反覆覆仍不能拍板。

  業界早前已指出城規會審批時間太長的問題,認為現時法例容許相同的反對意見可重複陳述,令會議無限期拖延,必須改變。至於公眾諮詢,團結香港基金土地房屋研究主管葉文祺就提出,三輪諮詢應縮為一輪,可節省兩三年時間。

  除審批和諮詢,造地還須經過環境評估、收地和道路工程等法定程序和行政安排,每一項都受到法例規限,如有人因利益而阻撓,可不斷提出挑戰,以致每一階段都曠日持久,過程漫長。

  「衙門」各有要求 乏協調成阻力

  特首亦看到問題所在,故政府已着手研究修訂五條與土地發展的條例,包括《城規條例》、《新界條例》、《土地業權條例》等,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也表示,正審視現時的城規程序,壓縮諮詢過程,並減省道路刊憲及收回土地的時間,力求加快造地。可見政府已開始在這方面發力。

  要提高造地與建屋效率,政府還須改善對不同部門的協調,業界就指出,過往一些「衙門」各有要求,十分「難纒」,因而把建屋時間無限期拖長,這情況如不改善,特首定出的目標亦難以達到。特首提出下屆政府會設副政務司司長之職,以統籌各相關部門,相信有助提高造地建屋的效率,值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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