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涉前年灣仔暴動等罪續審 控方指當日現場有逾500名示威者

2021-10-21 18:08

仇銘芝(右一)和梁耀文(右二)。資料圖片
仇銘芝(右一)和梁耀文(右二)。資料圖片

前年10月16日,有示威者在灣仔一帶集結,11名男女被控暴動和使用蒙面物品等罪,控方今開案陳詞指當日有逾500名示威者在現場參與暴動,警方到場設立防線但示威者未有離去,其後展開驅散行動並拘捕多人。

11名被告依次為:仇銘芝、梁耀文、黎樂恆、何高僑、梁偉楓、林永聰、張鳳嬌、岑朗賢、蘇朗豪、余雪菁及梁思婷。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及史釗域道至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梁耀文、何高僑、林永聰、張鳳嬌、岑朗賢、余雪菁及梁思婷另被控一項在「身處在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涉及防毒面具和掛耳式口罩,涉及口罩、面巾及防毒面罩等。蘇朗豪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1枝鐳射筆。

控方開案陳詞指,在2019年10月6日下午下午5時12分起,超過500名示威者聚集在案發地點集結並對峙,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導致該處交通嚴重癱瘓。警方於5時25分到達軒尼詩道與史釗域道交界,處理暴動現場事件及設立防線,示威者未有離去,並繼續佔領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交界等行車路及行人路。警方期間多次舉橙旗及黑旗,用催淚彈驅散人群,示威者未有離去,並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等雜物、在行人路及馬路掘磚、拆鐵欄及築傘陣等。警方在5時52分沿軒尼詩道往展開驅散行動,示威者向銅鑼灣方向後撒,期間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汽油彈。

本案11名被告在軒尼詩道近409號至415號被截停時,均身穿深色衣物及戴上防護物品,當中7名被告戴上蒙面物品。警員潘立新在軒尼詩道近409號至415號圍堵仇銘芝、黎樂恆、梁偉楓及岑朗賢。警員伍智毅截停梁耀文及蘇朗豪,梁被截查時抗拒並逃走,後被制服。警員黃志偉截停何高僑,何被截查時抗拒並逃走,後被制服。警員陳昌彬截停及制服林永聰。余雪菁逃走期間跌倒,被警員黎小明制服。張鳳嬌逃走期間跌倒,被警員李基鵬制服。梁思婷被警員制服並臥在馬路上。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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