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指重擊頭部可致失憶 六旬翁涉煽動襲警:不自願下招認
2021-10-25 14:42
去年1月中環集會期間有警員受襲,其後有人被打至頭破血流。60歲無業男子蔡易文,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罪,控罪指他在2020年1月20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導致警察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控辯雙方將展開「案中案」的審訊程序,被告表示錄影會面及現場的口頭招認,均在不自願情況下作出。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去年1月19日(星期日)下午,數千名示成者在數千名示成者在中環遮打花園聚集,要求改革立法會選舉, 並促請國際社會制裁香港政府。制裁集會期間及過後,4名警務人員在長江集團中心附近受襲,其中有人頭部被擊打。
翌日凌晨3時38分,蔡使用自己名下Facebook 帳戶「Tony Choi」發帖:「今日幾個popo被打爆缸,雖然滿頭鮮血,但無打裂頭顱,其實都只是皮外傷。大家要知道若果頭部被重擊,失憶(或局部失憶)的可能性很高。失憶就無法指控任何人,否則被打的人認得和記得對方個樣或特徵,會有手尾跟,所以要盡力而為(學popo)」。
該帖子給引86個「心情圖示」,包括讚好、哈哈及嘩。以及有23個留言回應。例如用戶Ivan Yip留言說:「果然計劃周詳」,蔡回覆:「大家都應該跟popo學嘢」。用戶又留言:「如果盲聾跛啞更加認唔出」,蔡回覆:「佢哋有胡椒噴霧,我哋可以用水槍,大把嘢可以噴」。
用戶Desmond Tutu留言表示:「打都要大大力咁打落去」,蔡回覆:「就係囉,好多細路被popo打到頭顱破裂,腦漿都流到滿地!就算無死,下半世都變廢人!」
警方調查網上社交媒體針對警務人員發表具威嚇性言論,及煽動他人襲擊警務人員後,去年5月26日上午,於銅鑼灣伊利莎伯大廈C座,上門拘捕蔡,其女友也在單位內。警帶同搜查令搜屋,蔡在警方指示下開啟手提電腦。控方開案陳詞指出,蔡在警誡下承認撰寫帖文,唯他不覺得自己有煽動其他人襲擊警察。
網絡安全及科技調查科警員去年5月26日,於灣仔警署與蔡進行錄影會面,警員質詢蔡一則貼文含義,「今日幾個popo被打爆缸,雖然滿頭鮮血,但無打裂頭顱,其實都只是皮外傷。大家要知道若果頭部被重擊,失憶(或局部失憶)的可能性很高。失憶就無法指控任何人,否則被打的人認得和記得對方個樣或特徵,會有手尾跟,所以要盡力而為(學popo)」。
蔡回答,「Popo就是police,細路仔以疊字咁講嘢,網上好多人都這樣稱呼。爆缸即是頭或面部受傷」。他又表示「當日看到新聞,有人話好開心,我話開心咩啫?」他又強調,「我沒有煽動人打警察,我只是描述。我在美國有朋友試過被打到失憶。我只是解釋事情,我不是叫人去做」。他又舉例子比喻,「你同黑社會有過節打架,你會點算?會驚佢尋仇,所以要重擊頭部,讓對方失憶」。
辯方表明會反對兩次錄影會面呈堂,以及指蔡於自願情況下作出口頭招認,指警員誘導蔡。辯方亦反對警方電腦搜證內容,指稱警員不讓蔡找法律代表。另,辯方亦表示警員拒絕該蔡服食敏感藥,惟遭法官指,警員不能隨便讓被捕人吃藥,一般情況是送被捕人入公立醫院接受治療。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檢閱證物列表,表示其中一則發帖,控方以「綠色卡通圖案」來形容﹐李官想釐清,「是甚麼卡通?其實要表達,該卡通圖案是綠色忍者龜,我初頭以為(控方指)Marvel好大隻的卡通」。
法庭記者:陳慧瑩
建立時間 11:10
更新時間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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