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遭剔出註冊公司
2021-10-27 04:30
(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支聯會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以減低支聯會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因為支聯會五大綱領中的「結束一黨專政」客觀涵義是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支聯會亦積極持續通過活動推動其五大綱領,其的運作是旨在顛覆國家政權。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表示,支聯會長期從事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是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毒瘤」,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取締支聯會。支聯會臨時清盤人蔡耀昌稱,支聯會已經進入清盤階段等同解散,政府無必要再採行動,將影響支聯會清盤工作。
政府新聞稿指出,根據《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和所有國家機關。此外,《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禁止顛覆國家政權。
特首會同行會注意到相關證據顯示,支聯會一直堅持和宣揚包括「結束一黨專政」在內的五大綱領,而按所有相關資料來理解,「結束一黨專政」的客觀涵義為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而支聯會亦一直積極持續通過活動推動其五大綱領。
特首會同行會認同警務處處長和保安局局長指,支聯會的運作謀求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相當於謀求推翻《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旨在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這無可避免會威脅或削弱中華人民共和國維護國家安全和維持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的能力。綜觀所有因素,特首會同行會信納,若支聯會是《社團條例》適用的社團,則保安局局長可根據該條例第八條禁止支聯會運作或繼續運作,以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政府強調,維護國家安全至為重要。禁止支聯會運作,是對於自由結社、自由發表言論或表達的權利施加的必要和相稱限制。政府有需要從速依法採取措施,盡量減低支聯會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並按《香港國安法》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指出,《香港國安法》規定,在香港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該遵守該法和香港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支聯會長期從事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是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毒瘤」。特區政府依法採取取締行動,決定把支聯會從公司註冊中剔除,充分履行了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是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義行動。
蔡耀昌提到,有關決定當刊憲公告後,即等於支聯會遭取締解散,他仍難以理解及遺憾。支聯會被剔出公司登記冊後,他理解到清盤程序將由破產管理署接手,支聯會餘下資產未知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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