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常客「王婆婆」涉阻差辦公 押12月24日續審

2021-10-28 17:46

王婆婆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湯璧瑜攝
王婆婆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湯璧瑜攝

示威常客「王婆婆」王鳳瑤涉嫌今年初在將軍澳舉「沉冤待雪」標語悼念陳彥霖期間,拒絕向警員出示身分證。她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督察李甜珠供稱,被告全程手持雨傘及標語,沒有意圖在警方多次要求下出示身分證。案件押後至12月24日續審。

庭上播放的片段顯示,警員首先向被告表示不能將個人物品放在安全島上,否則會視作垃圾處理,其後要求她出示身分證。被告承認攜有證件,但先後至少5次拒絕,稱「等吓先啦」、「搵吓先」、「俾我示威完先警告啦」等,警方警告無效後宣布拘捕,並收拾被告的雨傘,期間她不斷高呼「唔好整爛我啲嘢呀!」之後被抬上警車。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在盤問時指稱自己遭警方針對,在被押送往警署途中受虐。當日負責拍攝錄像的警員張伯喜表示沒有看見相關情況,而自己拍攝被告是因為擔憂她的物件會干擾車輛視線及引來途人圍觀,加上她一直表現不合作。

被告王鳳瑤(65歲,報稱無業)否認於2021年1月22日,在將軍澳唐明街近燈柱BE0550行人過路處,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督察李甜珠及警署警長陳朝陽。

法庭記者:湯璧瑜

建立時間13:16
更新時間17:46

督察李甜珠。湯璧瑜攝
督察李甜珠。湯璧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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