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錢寶芬等違限聚令罪脫

2021-10-29 05:30

三名被告文浩南(左起)、錢寶芬及丁慧琪。
三名被告文浩南(左起)、錢寶芬及丁慧琪。

  (星島日報報道)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去年八月在藍田,涉與另外二人宣傳「快必」譚得志的健康講座期間,違反限聚令。三人否認控罪受審,裁判官劉淑嫻昨在觀塘法院裁決時指,案發時均佩戴口罩的各被告之間沒有互動,不能證實他們相隔的距離少於一點五米,故裁定三人全部罪脫。被告散庭後向記者表示,對脫罪感到意外和驚喜,本來已備妥求情信,「打定輸數」。

  劉官指,各被告案發時均佩戴口罩,警員從十五米外觀察,不能單憑肉眼判斷他們有否隔着口罩呼叫口號。該群組是否一個受禁群組需視乎實際情況而定,警員有機會混淆街站人士與普通市民,但同意被告在勸喻下不願離開,屬自招嫌疑。

  控方案情指,包括三名被告和譚得志共六人當日下午四時許擺設聲稱關於抗疫的街站,有途人駐足觀看,也有人喊「五大訴求」等口號。警方接報到場後要求市民離開,但六人沒有理會。

  被告依次為六十歲錢寶芬、四十四歲丁慧琪及三十歲文浩南,各被控去年八月二十九日在藍田啟田商場外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案件編號:觀塘傳票 十六、十七、十八——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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