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投連險推新規定 銀行勢重返市場

2021-11-01 04:30

■證監會、保監會與各方人士研究後,將推出投連險新規定,冀能提供對客戶的保障,亦能增加產品的吸引力。
■證監會、保監會與各方人士研究後,將推出投連險新規定,冀能提供對客戶的保障,亦能增加產品的吸引力。

  (星島日報報道)備受市場關注的投資相連保險,據悉日內將會有新規定出台,由於過往這類投連險被指集中投資成分,保障不足,因此今次新規定會加強保障部分,以及退保安排,當中會訂明身故賠償下限為已繳保費的一點五倍。多年前,金管局鑑於投連險惹起不少客戶投訴,曾發出嚴格銷售指引,令一眾銀行退出投連險市場。不過,在新安排下,銀行有望再染指該市場,而滙豐銀行在今次諮詢過程中出力甚大,相信或會重售投連險產品。

  零售市場現有的投連壽險產品大致可根據人壽保障程度劃分為三類,即「高保障的投連險」、「保本身故賠償的投連險」及「固定105%的投連險」,但產品沒有規範,佣金偏高,透明度亦不足,當中涉及較爭議的是被稱為「保單105」的「固定105%的投連險」,因投保人一旦身故,其保單賠償僅為當時戶口價值的百分之一百零五。而且,銷售代理賺取佣金甚高,投保人在首一兩年退保,可取回的保費甚少,大量保費其實落入保險公司及銷售代理手中。由於保障額低及退保「食水深」,因此惹來不少客戶投訴及糾紛。金管局在二○一三年發出辛辣銷售指引,銀行界認為難依循,紛紛退出市場。

  經過證監會、保監局及業界人士多方努力研究優化產品,最終投連險新規定有望日內出台。據悉,當中最大變化為投保人身故的保障元素大幅提升,會訂明身故賠償下限為已繳保費的一點五倍。另外,投連險內的基金收費,不可高於該基金單獨在銀行銷售時收取的費用。

  不過,亦有業界指修訂仍會分高、中、低保障元素,由投保人自行選擇。在低保障元素產品,仍保留身故賠償為戶口價值的百分之一百零五;中保障元素產品,身故賠償為已繳保費的一點五倍;高保障元素產品身故賠償無定規限,但其概念大約相當於所繳保費除投資保單內的基金外,尚會投購一份定期人壽保險,因此會在保費中扣除部分投購定期人壽保險,故其在投資基金金額上會有所遞減。

  至於退保安排上,或設有一定限制,大方向是加強投保人保障。由於以往這類投連險的首一兩年保費,大多落入銷售代理佣金及保險公司中,惹來市場批評,故日後在退保上,投保人能取回的款項有望增加。消息指,新規定詳細條文,或許仍有斟酌,故要待監管機構正式公布為準。

  據了解,日後這類投連險的保費,要先交由監管機構如證監會及保監局審批是否合理。消息指出,過往這類產品無保障,市場混亂,日後可加強保障投保人。據了解,業界有大約一年半至兩年過渡期可以把產品過渡至新規則之下,但現時已售出的投連險產品不受新例影響。

  銀行界對投連險亦十分關注,多年前金管局嚴限,令銀行退出該市場,影響相關收入。據悉,在今次新規例諮詢過程中,滙豐銀行出力甚巨。由於新例下產品保障加強,安排亦更清晰,銀行有望重新銷售投連險,滙豐銀行或許先行,其他銀行亦躍躍欲試。保險業界人士稱,投連險保障監管不足,新規方向正確,可以加強投保人保障,亦使產品透明度大大提升,但會影響保險代理銷售此類產品所收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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