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興電動飛翼板墮法網 有人違法開班每小時收最高3000元
2021-11-09 06:42
疫情下,外遊難,不少人追求刺激玩意,參與一種名叫eFoil(電動飛翼板)的水上活動,玩家踏上一塊配備螺旋槳摩打的踏浪板,海上無風浪也可以滑行,時速超過五十公里。《頭條日報》發現,坪洲和西貢均有人開辦電動飛翼板活動班,每小時收費由數百元至三千元不等,稱由專人教授,容易上手。海事處回應《頭條日報》查詢時稱,玩電動滑浪裝置,必須申領牌照,否則觸犯法例。由於從未有人向處方申請,相關活動班疑違法。有學者警告,若被電動飛翼板撞到,或致嚴重骨折。
電動飛翼板由碳纖維製造,板尾底部配備電動摩打,再由導管式螺旋槳推動。滑行時,玩家以藍芽遙控手掣操控方向和速度,時速可達四十六至五十三公里。由於售價昂貴,動輒逾十萬港元,所以本地愛好者多數只租不買。
每塊售價10萬元 時速達53公里
記者發現,本地有人出租電動飛翼板,主要為經營水上活動的公司,或私人滑水教練。記者假裝玩家致電查詢,一家在西貢的水上活動公司職員稱,每塊電動飛翼板,兩小時租金六千元,會有一名教練指導初玩者掌握技巧,「要用快艇把飛翼板運過來,所以不算貴。」職員推介去港島南灣玩,因為該處海面比較少人,可以盡情衝浪,「要預訂就快些,因很多人都趁入冬前去玩。」另一家在坪洲的出租公司,負責人說推廣期內每小時租金六百元,客人多數租兩小時,又說這活動很安全和簡單,玩兩三次就熟能生巧。
不過,玩這種電動飛翼板原來跟電動單車一樣,如不領牌,都屬違法。海事處接受《頭條日報》查詢時稱,按現行海事法例,電動滑浪板須領有有效牌照和持有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單。若船隻(電動飛翼板亦被視為一種)的總長度大於三米或推進功率大於三千瓦,使用者亦須擁有相關的操作人證書。如無牌使用屬違法,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如沒持有第三者保險,相關人士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而相關使用者未擁有有效的操作人證書,船東和船長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海事處又說,並未收到相關牌照申請。換言之,任何出租電子飛翼板或籌辦相關活動,均屬違法。
衝擊力大 可撞至骨折
香港機械工程師盧覺強表示,玩電動飛翼板,有潛在危險。他估計,電動飛翼板大約重五至十公斤。如板身重五公斤,時速五十三公里會產生八十二磅撞擊力,如板身重十公斤,撞擊力高達一百六十五磅。盧又說,一百磅撞擊力撞向人體,足以造成骨裂,亦會把人撞至即時暈倒失去知覺,「如玩家或其他人被摩打葉擊中,亦有可能會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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