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文員伸腳踢警長背不服判囚提上訴 法官下午宣判

2021-11-16 13:13

當日大批人士在上水集結防暴警到場。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人士在上水集結防暴警到場。資料圖片

去年上水遊行中一名內地遊客疑遭包圍襲擊,警方到附近掃蕩,28歲男文員趁便衣警長行落樓梯時,從後腳踢其背部,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被判囚4個月。他不服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今於高等法院處理,黃崇厚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需時考慮,今日下午四時左右開庭宣判。

報稱為文員的28歲聶子聰承認於2020年1月5日在上水中心二樓樓梯,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警長49151。其代表律師資深大律師潘熙引述專家報告指出,聶事後非常內疚,而聶是學習空手道的「練武之人」,堅稱當時一時衝動,看到涉案警員跑落樓梯時,不知為何會伸腳踢向警長背部。而原審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亦指,聶出腳時現場已相對較為平靜,腳踢不見得大力,警長沒有受傷亦能夠回頭迅速制服聶。

潘提到聶還柙約7周後身體情況轉差,鼻敏感每況越下引致呼吸困難,不時對周遭事物感到恐懼,有明顯的精神壓力。聶擁有大學會計學士學位,現已考獲通渠牌照,計畫移民澳洲。律政司一方則指,同類案例的案情及判刑不應與本案相提並論,而聶當時的行為有可能產生漣漪效應,或引發其他人蜂擁而至, 進一步向警方施襲。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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