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撈」駕白牌車遇放蛇被捕 男警判停牌兼與弟婦各罰5千

2021-11-18 16:51

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29歲男警今年6月出租其座駕接送新娘,遇警員「放蛇」被捕,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男警及其弟婦承認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及招攬他人乘坐以出租或取酬方式罪等3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指,男警因此案接受紀律處分,前途受影響,判兩人各罰款5000元,男警另須停牌15個月。

案情指,警方在今年6月3日在拍賣網站Carousell上發現有人非法出租新娘車。放蛇警員與女被告相約在6月17日租車,地點為長沙灣至旺角富榮花園,收費1388元。當日男被告駕車接放蛇警員,警員在到達目的地後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提供非法出租車服務。

辯方求情指2名被告沒有案底。葉現懷胎4月,育有2歲女兒,想多賺「奶粉錢」才犯案。張迎娶未婚妻在即,欲賺快錢才犯案,他將面臨紀律處分,是因小失大。

被告為24歲護士葉東慈及29歲公務員張家強。葉被控招攬他人乘坐以出租或取酬方式罪,指她於2021年6月3日,在香港招攬警員12182以出租或取酬方式,乘坐車輛登記號碼為MRCHEUNG的獲發私家車牌照的車輛。

張被控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指他於2021年6月17日,在旺角海庭道富榮花園二期外駕駛展示登記號碼MCIEUNG的私家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而該車輛没有生效的出祖汽車許可證。張另被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指他當日駕駛的車輛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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