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測量師與夫呃租津判囚上訴得直 丈夫敗訴即時歸柙服刑
2021-11-19 18:04
房屋署產業測量師申請政府租屋津貼時,串謀以虛假聲明隱瞞丈夫從私人公司獲取房屋津貼約30年的事實,在17年內詐騙政府合共逾480萬港元租津。夫婦在區域法院被裁定1項欺詐罪罪成,二人其後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今頒下判詞,女方上訴得直,定罪及早前被判監禁22個月的刑期一併取消。男方原審時被判囚25個月的上訴則被駁回,須要即時歸柙以完成其餘下的刑期。
代表黃淑珍(60歲)一方在聆訊時指出,原審法官只因兩名上訴人的已婚年月較長,從而推論她必然知道丈夫領取房津,是缺乏基礎的。上訴庭亦指出,當今社會無論夫妻二人的關係多好,但在財政方面未必一定完全公開透明,而且原因也不難想像,例如是有一方希望保持財政獨立。另一方面,上訴庭分析陸棟才(58歲)的上訴理據時,指出他明知自己不符合條件,亦領取的津貼,實質構成了政府定義的雙重福利,上訴庭亦列出確實理據,陸曾在警誡會面中,承認於2000年4月要求公司澄清津貼的性質,希望公司「唔好用呢個名」,免去「好多年(的)尷尬」。上訴庭認為陸明白政府對房津的廣闊定義。他知道如實申報的話,庫務署會因為其津貼是以房津為名,而影響申請批核。
黃與陸於1994年結婚。黃80年加入政府,至93年成為房屋署產業測量師,2019年退休。陸則於97加入1間電腦系統公司,近年離職,他離職時職級為部門經理。
法庭記者:陳慧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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