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拳打女友 泰拳拳王杜恒霖准簽保守行為1年
2021-11-22 11:53
前香港泰拳拳王杜恒霖今年5月在座駕內拳打時任女友,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控辯雙方開審前提出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獲暫委裁判官曾宗堯批准,被告自簽1800元守行為12個月結案,另須支付300元堂費。
案情指,今年5月13日事主到被告沙田的寓所,其後兩人乘被告的座駕接女兒,由被告司機駕駛,兩人車途中因感情糾紛發生爭執,被告在私家車內數度打事主的臉。兩人接完女兒後返回被告家中,事主向朋友求助。警方同日下午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衝動下犯案。事主被驗出右眼眶和鼻樑有瘀傷,無名指甲撕脫,頜骨及手腕泛紅等。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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