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21歲男生認銅鑼灣非法集結 判監半年

2021-11-30 17:30

施朗穎由囚車押走
施朗穎由囚車押走

前年9月29日多區爆發衝突,當時就讀中大專業進修學院社工系一年級男生在銅鑼灣被捕,他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法官游德康判處監禁半年。

游官判刑指出,案發時大量人群參與集結,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施朗穎(現年21歲)號召和聚集人群,但他參與非法集結時間不短。而且他當日身穿黑色裝束,從其衣著可顯示他是有計畫和預謀參與非法集結。而且案情嚴重,施被捕後當場搜獲長達一米的伸縮棍、鎅刀及剪刀。游官總結當時案發情況,指現場有閉路電視被破壞、示威者藏有武器與警員對峙,故刑期需具阻嚇性,游官指出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故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惟考慮施認罪,以及他完成更生中心刑期後,積極在餐廳工作;游官又認為在施完成更生中心刑期5個月後,再將他收監,對他來說是一個打擊,故酌情扣減3個月,最後判施入獄6個月。

施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另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則留待法庭存檔。控方案情指出19年9月29日,約下午7時05分,過百名示威者在銅鑼灣禮頓道和黃泥涌道聚集,他們擺放路牌、雪糕筒、垃圾桶及其他雜物堵路,有人破壞附近的閉路電視。15分鐘後警方在禮頓道與波斯富街築起防線,當時施與300名示威者與警察對峙,有示威者在行車路上點燃垃圾筒附近的雜物,更有人手持長棍及竹枝向警方防線進攻,部分人尾隨,警方多次警告無效,於是施放催淚彈驅趕示威者。至晚上7時30分,警方防線沿禮頓道推進,至禮頓道與黃泥涌道交界,施仍與人群聚集,雙方相距只有5米,其後施被警員制服,當時他身穿黑色外套、黑色長褲、戴上黑色鴨嘴帽、護目鏡、防毒面罩,手持一支伸長可達1米的伸縮棍,經搜查後,發現他小腿位置藏有鎅刀,外套衫袋藏有一把12厘米長剪刀。

施曾因另一案被判入更生中心,他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罪成。案情指前年11月18日「營救理大」當日,他在油麻地佐敦道和志和道交界,遇警方截查,保管10個不同型號六角匙及一個剪鉗,意圖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物品,以摧毀屬於路政署的圍欄。

法庭記者:陳慧瑩

施朗穎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
施朗穎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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