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禁止王郁晴重投業界 為期十年 涉失實陳述 2021-12-01 18:50 Previous Next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禁止王郁晴重投業界,為期十年至2031年11月30日止。 證監會調查發現,王郁晴求職兩間公司時,多次出示虛假學位證書的副本。行為顯然不誠實,並令其品格、可靠程度以及其是否有能力稱職地及誠實地進行受規管活動受到質疑,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行動。 王郁晴曾任新加坡銀行前高級客戶關係經理及總監,以及Bank Julius Baer & Co. Ltd前客戶關係經理及總監。(fl)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友邦1299|委任新區域首席執行官 明年1月3日生效 下一篇 財匯局|增設網頁及表格 提高公眾舉報信心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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