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廈門法院提控華懋被駁回 陳振聰:一股強大勢力要置我死地
2021-12-04 08:54
一直堅稱手上龔如心遺囑是真確有效的陳振聰,在香港赤柱服刑中透過義務律師向廈門市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控告華懋慈善基金、華懋集團及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等八名被告,疑「包攬訴訟」,要求八被告對陳振聰所蒙受的人格侮辱作出賠償及道歉。廈門初級人民法院五位法官昨頒下判詞,一致駁回陳振聰全部訴訟請求,下令陳須支付案件受理費350元人民幣。判詞強調,在「一國兩制」下,今次的訴訟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賦予香港法院的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本案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所屬管轄,而且陳振聰提出的指控沒有證據支持。
現身在國內的陳振聰表示,「我一定會在三十天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甚至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陳振聰接受記者專訪稱:「被判入獄,獨立監房關押,對方律師費的追討,讓我破產一貧如洗,再無申冤的資本。最痛心是慈母病重逝世不得生死告別,連靈堂磕頭送行都不批准,一股強大的勢力要置我於死地。」
陳振聰指,「一份真真實實的遺囑,有當事人,公司法律律師,公司高管三人共同簽署的文件,竟被判偽造。我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偽造一份尚有兩大活人的三人聯署文件,而在法院審判過程中,法官律師,包括我聘請的律師,兜來兜去都沒有向兩位活着的簽字人提出最簡單的問題,遺囑上的簽名是否真實的。」
龔如心病榻交代三願望
「八年間我日夜在問,我做錯了甚麼?我得到這份遺囑是二○○六年龔如心女士得知美國和新加坡醫院不再接受她的治療,被轉入香港養和醫院的前夕,她已在做最壞的打算,她同時交代三點願望:一、華懋公司不要散;二、公司利潤歸入基金會造福香港社會;三、關照她所愛的人,她也向我交代了可以搞好公司和慈善基金公司的人事。她很感慨地告訴我,有人在盼她死了好放煙花,聰慧的她,最後告訴我,如有大的變故,可向中央政府一些人士求助。她本要公開這份遺囑和對我的任命,但我考慮到有遺囑和執行人對她的治病心理不利,不同意公開。」
陳振聰指,龔女士轉入養和醫院後,病況直轉急下,終在不捨之中離世,而她擔心的變故竟成事實。「我一直在堅持為實現她的三點願望而努力,但社會仍是遠比我想像的險惡,一股強大的勢力終將我送入了監獄。我的辯護大律師在我入獄兩年後突暴病而亡,我內心充滿了疑慮和恐懼。」
「終於熬過了八年冤獄重返社會,然而物景依舊,人事皆非。社會上一直認為是我和龔女士的弟妹在爭產,可今天華懋公司的現實是我沒份,龔家幾位和我打官司的弟妹也完全沒份。看今日華懋竟是何人的天下。」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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