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糾紛案|鄧紫棋申請援引內地專家報告 法官拒批

2021-12-13 13:26

鄧紫棋與蜂鳥音樂的合約糾紛鬧上法庭。資料圖片
鄧紫棋與蜂鳥音樂的合約糾紛鬧上法庭。資料圖片

女歌手鄧紫棋(G.E.M.)前年與蜂鳥音樂的合約糾紛鬧上法庭,雙方互控對方違反合約,兩案合併處理。鄧紫棋一方今向高等法院法官陸啟康申請許可,就藝人與公司分帳比例慣例,援引飽覽逾百藝人合約的內地律師王軍之專家報告,但陸官提到內地演藝圈行規未必與香港相同,公司一方亦指在考慮私隱問題下已編輯的其他藝人合約,對法庭沒有幫助。

 

陸官拒絕批准鄧紫棋申請內地律師王軍的專家報告之許可,但另一方面對鄧的情況深表同情,乃因演藝界為專門又獨特的行業,很難找到人願意又合資格出庭作證,但亦不可隨意讓鄧傳召任何人出庭作證。陸官建議鄧紫棋需找受認可的專家,亦可獲得專家報告草稿,以支持她下一次援引專家報告的申請。

 

由於鄧紫棋是次申請失敗,故下令鄧需就是次申請支付對方訟費。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預計歷時30分鐘的案件管理傳票聆訊暫定於2022年2月22日進行。

 

鄧紫棋的代表律師今向法庭申請援引內地律師王軍之專家報告的許可,他稱王軍律師曾處理劉德華、張學友、謝霆鋒等知名藝人的合約,有飽覽逾百藝人合約的第一手經驗,但遭法官質疑為何內地律師會清楚香港行內一般藝人與公司分帳比例慣例,亦認為援引處理香港藝人合約的香港律師會更為理想。

蜂鳥音樂有限公司反對申請,提出藝人合約內容與藝人簽約時的人氣度及成功度相關,認為內地專家即使向法庭提供一堆不同藝人的內地合約,對法庭協助並不大,更何況內地專家作為律師,基於私隱問題頂多只能提供刪除所有藝人資料的合約。而且由於藝人的議價能力會因人氣上升而增加,故認為即使援引其他藝人的合約作對比,亦應援引一些與本案藝人的出道年份、人氣等條件類同的合約。

據網上資料顯示,王軍為中國資深的知識產權與文化傳媒律師。他及其團隊在中國建立行業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版權與傳媒法服務團隊,為超過 20 家國內外領先的娛樂傳媒公司及中國頂尖的藝人提供法律服務。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3:26
更新時間: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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