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擬探索開發期權期貨及排污權交易等海洋相關金融產品
2021-12-14 16:20
《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規劃提出,加快發展藍色金融產業。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海洋金融事業部,開展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和在建船舶、遠洋船舶等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推動設立國際海洋開發銀行,積極爭取以深圳前海為中心創建「中國藍色金融改革試驗區」。對接深交所和上交所南方中心等資本交易平台,支持涉海企業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發行債務融資,引導吸引各類資本加大對涉海企業股權投資。探索開發期權期貨、排污權交易等海洋相關金融產品。規劃同時提出,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部署,深入開展海洋碳匯研究,鼓勵開展藍碳標準體系、海洋碳匯核算系統的理論方法和碳匯計量相關技術方法及標準研究,建設可持續性海洋牧場等重要海岸帶生態系統,發揮浮游植物、藻類和貝類等生物的固碳功能,試點研究生態漁業的固碳機制和增匯模式,開展海水貝藻類養殖區碳中和示範應用,把藍碳作為支持沿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帶動海洋生態修復、生態旅遊、生態養殖、 藍碳技術服務和藍碳交易等海洋經濟新業態發展。
根據規劃,廣東將在廣州、深圳、珠海、江門、惠州和湛江等開展海洋碳中和試點和示範應用,探索海洋碳匯交易,推動形成粵港澳大灣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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