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消費者宜留意護膚品使用期限 免過量「囤貨」致浪費

2021-12-15 10:12

示意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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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消費者委員會調查指,近半受訪者有囤積逾年未開封的護膚品存貨,亦有一半受訪者表明產品過了保質期或使用期限仍會繼續使用。消委會建議,消費者應經常留意產品的品質及使用期限,並根據護膚習慣購買適量的護膚。

消委會建議,除了留意由可信賴的機構發出的護膚品安全測試報告,消費者平日也要養成良好選購及使用護膚品的習慣。選購護膚品時,宜多了解產品的功效,揀選適合自己膚質的產品,不宜單以價錢或折扣為首要考慮;同時,宜挑選有清楚標示成分及使用期限等資料的護膚品,並細閱成分列表,避開容易使肌膚出現不良反應的成分。此外,宜按照指示使用護膚品,經常留意產品的品質及使用期限,並根據護膚習慣購買適量的護膚品,避免過量「囤貨」致使產品過期,既浪費金錢又不符合環保原則。

為保障消費者利益,該會亦呼籲護膚品製造商及供應商提高產品標籤資料的透明度,清晰標示產品的成分,特別是當護膚品含有指定可致敏香料成分高於指定濃度時,列明有關資訊,並以清楚易明的方式標示製造日期、保質期或使用期限,以及開封後的使用期,助消費者知所選擇及提高使用安全。

另外,調查結果亦指,近6成受訪者有留意面部護膚品標籤。香港化粧品同業協會表示,本港的化妝品及護膚品主要從外地進口,要進口商在產品標籤上添加供應地區沒有標示的資訊,會十分困難,並指會從多方面教育業界人士及消費者,尤其在零售層面,教育持份者如何正確閱讀經各地進口的貨品標籤,以便清晰了解產品的成分、使用方法及儲存期限,在安全情況下使用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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