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嚴法庭不容宣示政治

2021-12-18 04:30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於本周四獨家報道(見圖),「擔任黑暴案的外判大狀被「旁庭師」言語攻擊及「尾隨」,向法官反映投訴卻被漠視不理」,有大狀質疑法官未有維護法庭的莊重。高院法官杜麗冰昨執行法庭的尊嚴,禁止戴有政治色彩的口罩及衣服入庭。司法機構指,「為了確保法庭運作的莊嚴性和秩序,並確保法庭的審訊得以公平、公正及順暢進行,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在審理案件期間,有權就案件管理及法庭內可影響執行司法工作的不同事宜,作出特定的指示,有關指示可涉及旁聽者的衣、展示物品、行為舉止等。 
  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亦有權因應個別案件的情況,行使其司法權力,對法庭內作出影響執行司法工作行為的人士採取適當行動,例如指令造成干擾或影響法庭程序的人士離開法庭,把事件轉交警方或律政司,或以干犯藐視法庭罪作出處理。」
  上周三身穿黃傘圖樣黑色衞衣的蘇姓中年男子,被保安阻止進入高等法院法庭內,保安指:「着呢類型衫嘅人唔入得法庭」,「如果係着呢件衫,法官請你離開」,蘇不予理會,強行衝入法庭理論,一名攔截女保安因故右手受傷,輕扶右手手肘。主審法官李運騰決定將事件交由警方處理,警員到場截查逾個半小時後,以普通襲擊罪將對方拘捕,女保安事後自行步上救護車送院治理。
    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於今年初,亦曾要求佩戴黃色口罩的旁聽人士及律師離開法庭,而旁聽人士的黃色口罩,正寫有「F.D.N.O.L.」(即「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英文簡寫)。練官其後指示法庭書記及保安禁止任何人士戴此類黃色口罩進入法庭,練官解釋「不希望法庭成為宣示政治訴求的場合,重申不會因政見或宗教原因拒絕公眾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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