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舉|「勇武」圖襲票站警拘兩人檢仿製槍 22歲男今提堂

2021-12-18 11:07

警方檢印有香港加油字句頭盔及仿製槍械等武器。
警方檢印有香港加油字句頭盔及仿製槍械等武器。

立法會換屆選舉明日舉行,但仍有激進分子在網上公開煽惑他人攻擊票站、呼籲他人投白票、不投票,意圖妨礙公平選舉進行,更圖召集網民上街遊行,甚至揚言殺警和政府官員,鼓吹使用暴力大肆破壞及縱火;警方調查後連日拘捕兩人,包括一名「勇武派」Telegram群組管理員,並在其寓所起出仿製槍械等武器。

據了解,涉案兩名男子分別是二十二歲兼職速遞員陳X森,以及三十四歲資訊科技人員梁X衡,兩人互不認識,陳為「勇武派」活躍分子,管理一個名叫「探子限定」的Tg群組,多達二千人加入,群組不時發布煽惑他人犯法的帖文及討論,他今次涉嫌在「探子限定」及「連登」討論區發表激進違法言論而被捕,至於梁則在「連登」提及類似內容而落網,他們大致提及殺害警員及懲教署人員、「直接火魔(縱火包括使用汽油彈)」,以及呼籲其他人「唔好出嚟投票」等。

該名二十二歲本地男子已被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發布煽動刊物」罪。案件今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表示,人員根據情報搜集及深入調查後,鎖定兩名男子涉嫌在網上發布煽惑訊息,包括襲擊及殺害警務人員和政府官員,以及鼓吹使用暴力破壞和縱火,甚至呼籲其他人以不同方法,影響明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亦想召集網民在隨後節日期間上街遊行。

譚續稱,涉及媒介分別有一個網上討論區及兩個社交通訊平台,人員前日起一連兩日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煽惑他人縱火」及「煽惑他人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三罪,分別在灣仔及紅磡拘捕涉案兩人,檢獲三部手提電話及兩部電腦,當中人員更在陳的寓所搜獲一枝仿製槍械、戰術背心、戰術頭盔及防毒面具,案中槍械將交由軍械法證科檢驗威力,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譚又說,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被裁定煽惑他人犯某個罪行,則可以判處該罪行的最高刑罰,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的最高刑罰分別為五年及十年監禁。另外,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行為均屬違法,而《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該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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