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火輪」隱憂須再試驗始立法
2021-12-27 04:30
(星島日報報道)近年有不少市民使用俗稱「風火輪」等「電動可移動工具」。運輸署署長羅淑佩接受電台專訪時表示,曾進行實地試驗,但個別情況險象環生,因此需要再認真試驗,才可正式立法。不過,有科學園創科公司負責人則指,今年十月曾收到電郵,提到科學園與運輸署初步計畫在明年第一季舉行先導試驗計畫,讓申請者在科研路至大學站的一段單車徑試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為期半年。
科學園明年辦先導試驗
羅淑佩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署方於今年初曾在將軍澳及白石角單車徑,舉行兩次實地試驗。她指「電動可移動工具」基本安全,但個別情況險象環生,因此認為仍有不少安全隱憂,包括在斜坡及馬路旁使用會有風險,需要再認真試驗,才可正式立法。她指,署方正與科學園公司商討,並將在下年再舉行實地試驗,詳情則有待公布。
另外,運輸署亦與部分持份者舉行會議,就制定相關《使用者守則》諮詢意見,作為未來法例的輔助文件,而初步擬議內容包括使用相關工具的技術細節、操作規則、安全提示及指引等。有份參與會議的便攜式電動車總會顧問嚴丞翊指,建議在立法時將速度上限規定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並規定使用者年齡需滿十二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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