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棄養疑雲 租客接走七貓
2021-12-29 04:30
(星島日報報道)元朗東頭村一名業主前日上門收樓時赫見七隻貓,懷疑前租客棄貓,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相信事件疑涉及租務糾紛,不涉虐待動物;而涉事租客指業主以欠租為由,要求其搬遷,由於下月七日才正式交還單位,暫時未將貓隻帶走,不料業主突然進入單位,因此引起誤會,現時已帶七貓搬入新居。
指責業主無理逼遷
租客周先生已接回七隻貓返回新居生活,他強調,其飼養的貓為金影和銀影短毛貓,每隻要價兩萬元,作為主人一直愛惜牠們,並安排工人照顧。有關棄貓爭議,他歸咎於業主無理逼遷,指與業主簽下兩年租約,惟對方上月中以其拖欠租金為由,要求他搬走,故近日另租新居,把家具及電器先行搬走,待布置後再帶走愛貓,沒料業主突然進入單位,誤會他棄貓及報警。
對於租客的指控,女業主文小姐稱,租約列明的交租日期為每月二十四日,她因體恤該租客的經濟狀況,將交租日期延至翌月七日,而按租約規定,交吉日應為本月二十四日。她又提到,該租客於兩個月前開始欠租,並要求以上期及按金作為租金,她拒絕並因而要求收回單位。
事發於前日,業主登門收樓時,赫見租客遺下七隻貓,疑遭人棄養。業主聯絡租客無果,決定報案。
警員通知愛護動物協會職員協助,發覺現場留有食水和貓糧,貓隻可自由活動,健康狀況良好,估計事件不涉虐待動物成分,建議業主暫代照料貓兒,並繼續聯絡貓主租客善後,事件被列作租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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