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院友致死誤殺罪成 葵涌醫院男病人囚2年
2021-12-29 13:13
2018年11月初葵涌醫院36歲精神男病人爭執間多次大力推倒四旬男院友,致其脊椎多處骨折,其後倒臥浴間,送院搶救不治。男病人早前否認1項誤殺罪受審後,4女3男陪審團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誤殺罪成。辯方今早於高等法院求情指被告曾經染上毒癮,現已成功戒除,成為了基督徒,正改過遷善,現居於互愛基督中心。法官李運騰亦認為以普通襲擊而言,被告推死者情節亦屬輕微,或出於用藥後反應過激,惟不幸引致悲劇。李官相信被告已完全改過自新,再考慮到檢控受無理延誤,終判監2年。
李官判刑指事發於一宗普通襲擊,被告推了死者肩膊單單一下,沒有持續襲擊,亦沒有使用武器或牽涉三合會,被告反應過激或出於病情及用藥,惟亦需考慮被告為使用暴力的積犯,曾因此判囚,故以2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李官又提到被告如今誠心信奉基督教,擔任中心義工,不但成功戒毒,更完全改過自新,蛻變成為截然不同的人,判以重刑不利更生,亦無助公共利益。李官續指案發於2018年11月,警方逾年半後方索取法律意見進一步調查,時至2020年11月才再次拘捕起訴被告,檢控嚴重延誤,期間被告生活一直惶惶不可終日。有鑒於此,李官再減刑6個月,判囚2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3名子女,年介5至13歲,被告因本案與妻子分離,又交代被告曾經染上毒癮,現已成功戒除,成為了基督徒,現居於互愛基督中心。辯方續指案中被告沒有使用武器、不涉黑幫或持續毆鬥,被告只是推了死者一下,甚至並非拳打,被捕後亦態度合作。李官認同被告用藥後對死者反應過激,關係緊張,認為被告推死者以普通襲擊而言,情節亦屬輕微,惟不幸引致悲劇。辯方引述2封基督中心牧師暨導師求情信指被告正改過遷善,扭轉人生,日常勤讀聖經,自願參與中心義工服務,與人關係良好,又後悔曾經吸毒,希望法庭輕判。李官又提到案情簡單,理應及早完成,案發後近2年方提控,拖沓延誤3年才審結,情況不理想。
送貨員張澤明被控於2018年11月5日在香港,非法殺死鄭學云。控方案情指,2018年11月4日晚上葵涌醫院職員發現死者倒臥於浴間,送院後翌日凌晨不治。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當晚被告及死者同處院舍共用空間,被告曾用力推向死者肩背,其後相互怒目而視,被告再扯住死者衣服,其後2人先後進入洗手間。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淨係推咗佢一下,佢跌落地下,我唔理佢去屙尿」。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3:13
更新時間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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