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研二手樓付款不再經律師樓

2021-12-30 05:30

■金管局建議日後按揭貸款款項不再經由律師行進行交易。
■金管局建議日後按揭貸款款項不再經由律師行進行交易。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12月黃馮律師行被香港律師會接管,導致多名按揭客戶的款項被凍結。金管局昨日發出通函指,業界正研究新的物業交易支付安排,建議日後按揭貸款款項改為經由「結算所自動轉帳系統」(CHATS)支付,首期則改為透過銀行本票過戶,不再經由律師行進行交易。在首階段,新方案只會涵蓋二手住宅物業以及轉按交易。
在現行的安排下,律師行負責託管買家按揭貸款及交易餘額(即首期)的款項,再透過律師行支票,將款項支付予賣家按揭銀行及賣家本人。根據通函,香港銀行公會、存款公司公會及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提出新方案,建議日後買家按揭銀行透過CHATS支付款項予賣家按揭銀行,買家則透過銀行本票支付首期予賣家。若賣家已清繳按揭貸款,買家銀行的按揭貸款會經由CHATS轉賬予賣家本人,買家則同樣透過銀行本票支付首期予賣家。
  通函表示,新方案仍處於諮詢階段,確定方案最終設計後,銀行會進行交易測試,隨後有3至6個月時間作準備,預計於明年下半年正式實施方案。根據銀行公會向銀行發出的電郵內容顯示,預計首階段有機會最快於明年7月落實。
初段僅涵蓋二手樓及轉按
  金管局亦指,預計在首階段,新方案只會涵蓋二手住宅物業以及轉按交易,並只有持牌銀行才會採用新機制。金管局助理總裁(銀行操守)區毓麟解釋,由於一手住宅物業涉及尚未落成的樓盤,情況較為複雜,故目前仍未涵蓋一手物業,指會繼續與銀行公會及律師會商討下一步安排。
  區毓麟表示,根據金管局統計,過去5年,平均每月新提取住宅按揭貸款超過280億元,而當中絕大部分是通過律師行發放。他指新方案可避免由律師行託管大額的物業交易款項,加強對按揭客戶及銀行的保障。
  香港銀行公會發言人表示,該會過去一年一直與監管機構、香港律師會,以及不同持分者討論,客戶透過承造按揭購買住宅物業時,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收結算。發言人又指銀行公會目標是保障樓宇買賣當中各方的利益,讓交易能夠暢順地完成。在最終方案推出前,公會會與會員銀行及相關持分者保持緊密聯繫,確保所需的文件、系統及措施已經準備就緒。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認為,有關措施屬較周全的做法,對買賣雙方、銀行及律師樓都更有保障,對樓按影響屬正面。
  中原按揭董事總經理王美鳳認為,由於新付款機制不用經由律師行,可提升對三方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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