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2男生淫師原判社服令遭覆核改囚8月 官指社服令不夠阻嚇性
2022-01-07 18:16
中學男教師於2015至17年任教期間,在校內非禮兩名男學生X和Y,包括在對方肚臍下搔癢及在乳頭打圈。經審訊後他早前被裁定兩項非禮罪罪成,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男教師不服定罪上訴,律政司亦認為刑罰過輕提出覆核。高等法院上訴庭終駁回被告的上訴申請,並批准律政司的覆核,改為判監8個月。判決理由書今日宣布,指原審法官裁定老師之間的競爭,而致使兩名事主陷被告於不義的說法純屬被告一方一廂情願並非不可能,他的解釋不能掩飾其猥褻的意圖。
辯方上訴陳詞指,被告吳浩楠(35歲)與兩名同事有「血海深仇」,該二人與兩名事主關係密切,質疑案發時有機會升職的被告遭同事誣衊。判決理由書指,「教導」學生編造故事,這種涉及辦公室政治而處心積慮作出牽連未成年學生的大範圍串謀的說法,完全缺乏說服力。而兩位老師既要確保學生口徑一致,又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安排「親近投訴」的證人作出「滴水不漏」的供詞,不但要冒上妨礙司法公正的風險,更有違相稱性,於理不合。
至於Y在事發後仍與被告保持良好關係,例如間中透過Whatspp通訊這一點,不一定自動與Y對他的指控相悖,Y作出的解釋也不無道理。上訴庭指出,被告作為老師,在與學生對話期間突然伸手入X恤衫內觸摸肚臍附近及體毛,觸碰他的敏感部位,更說他體毛濃密,其猥褻目的明顯不過。考慮到本案情節嚴重,被告完全無悔意,行為違反誠信,判處社服令不具足夠阻嚇性,遂改判他監禁8個月。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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