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火鍋店「青花椒」招牌二審推翻一審判決 裁定招牌並無侵權

2022-01-13 13:26

成都火鍋店「青花椒」招牌二審判定不侵權。網圖
成都火鍋店「青花椒」招牌二審判定不侵權。網圖

「青花椒」商標維權風波出現轉折。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周四(13日)上午開庭審理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侵害商標權糾紛,二審判定該火鍋店店招牌中「青花椒」字樣是正當使用,不構成侵權,撤銷一審判決,駁回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並須承擔一審、二審案件受理費。

報道指,2021年末,四川多家餐館經營者因店名、菜單中含有「青花椒」字樣,被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起訴侵害商標權。在成都溫江區經營火鍋店的鄒先生是其中之一。該案於去年11月26日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12月中旬,鄒先生收到判決書,他被判賠償萬翠堂公司3萬元人民幣。因不服一審判決,他隨即提起上訴並獲法院受理。

本月13日9時30分,四川高院開庭審理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侵害商標權糾紛。庭審中,鄒先生的代理律師提交的新證據顯示,該火鍋店已於去年10月獲准註冊「鄒魚匠」商標,此前萬翠堂公司在該店取證時,該店店招牌中已標注「鄒魚匠」字樣。

11時許,四川高院二審宣判,該火鍋店對「青花椒」字樣的使用是正當使用,其在「青花椒」字樣前附加自己的註冊商標「鄒魚匠」標識,其後還帶有「魚火鍋」三字,與萬翠堂公司的涉案商標有明顯差異。故撤銷原審判決,駁回萬翠堂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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