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校教練強迫7歲童做危險動作致死 一審被判囚6年
2022-01-30 17:18
2019年發生的「登封男童武校習武身亡案」今日一審結果出爐,涉事教練桑男被裁定過失致人死亡罪,獲刑6年。死者家屬的律師認為,案件不能排除涉及故意傷害,然而相關證據已消失。目前未知檢方會否上訴。
7歲的小博2019年10月在河南登封市一所武校受傷後腦死亡,不久後宣告不治。登封市檢察院指控,桑男明知小博對訓練有抵觸情緒,仍使用戒尺進行懲戒,並要求小博繼續訓練。
登封市檢察院又稱,訓練過程中,在未採取有效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桑男指示小博完成具有危險性的動作,惟小博失手後昏迷,隨後搶救無效死亡。檢察院認為,桑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小博家屬的律師指出,根據現有證據,不能排除桑男對小博實施毆打的故意傷害行為,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案件並未被立為刑事案件偵查,導致桑男有充足的時間串通口供等,而相當部分證據已被消滅。
內媒表示,檢察官在當庭盤問桑男「你對小博的死亡結果負甚麼責任?」桑男回答:「沒有監管到位……身為他們的教練我很難過,向受害人家屬表達歉意……我爭取盡自己最大的努力賠償,爭取得到他們的諒解,希望法庭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
根據內媒獲得的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桑男在訓練過程中,強令年僅7歲的未成年人實施危險的訓練動作,未盡到注意義務,未採取有效防護措施,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可酌情對其從重處罰,而考慮到桑男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故判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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