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打印傭搶其手機等13罪罪名不成立 官斥女傭謊話連篇
2022-01-31 14:37
43歲女警涉因不滿印傭的工作表現,在去年多次用手打印傭的後腦及掌嘴至流血,更偷去其電話,被控10項普通襲擊罪、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盜竊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杜浩成裁決指,印傭描述的遇襲過程在記事本與庭上供詞不同,不接納其供詞,斥她謊話連篇。
杜官指,印傭Choiriyah供稱在去年6月19日,被告因為她說不出來電者是誰而打她,但電話記錄顯示當日只有電話打出的記錄。她在盤問下承認被告因為她工作不專心導致意外而沒收其手機,但即晚已歸還給她,她卻供稱被告在6月19日搶走其手機。就印傭供稱與被告拉扯時遭被告踢下體,隨後幾天感到痛楚,杜官認為她只在小便時才感到痛是匪夷所思。
杜官又指,Choiriyah稱曾將受襲過程記錄在自己的記事本上,例如曾遭被告用傘柄打頭,但庭上卻沒有提及,斥她不可信。
已停職的被告女警蘇寶儀被控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她於2021年6月19日及7月4日,在九龍鯉魚門80號油美苑濤美閣某單位襲擊女子Choiriyah,因而對該女子造成傷害。她另被控10項普通襲擊罪,指她於2021年6月23日至7月2日,於同一地點十度襲擊Choiriyah;及在6月19日偷竊屬於Choiriyah的三星牌手提電話。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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