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川香」屢於露天地方清洗及貯存用具 遭食環署吊銷牌照14日

2022-02-01 15:22

旺角燒味及鹵味店「川香」兩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網上圖片
旺角燒味及鹵味店「川香」兩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網上圖片

旺角燒味及鹵味店「川香」因在露天地方清洗及貯存設備及用具,兩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川香」位於旺角廣東道1037號地下,今日至2月14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於去年9月及11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100元。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15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有關店鋪經營者去年3月及7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500元,因而被記下15分,店鋪去年9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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