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 | 設計師涉背囊藏樽裝汽油等被控 控方指在其房檢13樽伏特加及空玻璃樽

2022-02-21 14:34

被告梁漢滔(中)。
被告梁漢滔(中)。

全國人大前年5月尾通過《港區國安法》當日,警方於銅鑼灣一酒店監視28歲男設計師,於大堂截停並在其背囊中搜出多樽汽油、噴漆及鉗等物品,控以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告否認控罪,今日於區域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黑色背囊中被搜出3瓶汽油、長鼻鉗、黑色噴漆和40顆喉釘;另一個黑色環保袋則搜出4個未開封3M面罩濾芯及2個未開封濾罐式半面體面罩,被告房內亦有13樽伏特加及1個空玻璃樽。案件下午續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前年5月24日有示威者在銅鑼灣灣仔一帶抗議《國安法》及國歌法,出現非法集結及縱火等。4日後警方根據情報在銅鑼灣鳳鳴大廈尚棧精品酒店租用房間監視被告,下午6時左右被告背黑色背囊,手持一個印有白色太極圖案的黑色環保袋離開房間後,在地下大堂被警方截停。警方在黑色背囊中搜出1個透明膠瓶、1個白綠色玻璃瓶及1個Asahi金屬瓶,分別盛有1138、750及415毫升汽油,另有1把長鼻鉗、一罐黑色噴漆和40顆喉釘;而黑色環保袋則搜出4個未開封3M面罩濾芯及2個未開封濾罐式半面體面罩。警方在被告房間內再搜出13樽伏特加及1個空玻璃樽。閉路電視片段拍得被告4日間曾頻繁進出大廈,案發日下午4時半左右空手經樓梯離開,1小時後空手經樓梯折返,再離開時遭警員截停。

被告梁漢滔被控於2020年5月28日,於銅鑼灣利園山道54至70號鳳鳴大廈地下,保管或控制40個鐵釘連膠管、1枝黑色噴漆、1把鉗、1枝裝有約1138毫升在的綠色液體且內含電油的膠樽、1枝裝有約750毫升的綠色液體且內含電油的玻璃樽及1枝裝有約415毫升的綠色液體且內含電油的金屬樽,意圖在無合法辯解或許可下使用,以損壞屬於他人的物品。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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