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炭武器庫|4男被控管有爆炸品等6罪 還柙下月中再訊
2022-03-03 16:24
警方2019年8月初到火炭某工業大廈調查時,發現4名男子攜袋推手推車形跡可疑,截停後疑搜出24支行山杖及10支球棒等大批物品,其後在相鄰工廈2單位分別破門檢獲懷疑汽油彈原料、煙霧餅、棍和盾等,又拘捕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等多人。4名男子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爆炸品等6罪。眾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下月14日下午再訊,以待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27歲助理工程師申請保釋遭拒,其餘被告則無保釋申請,均須還柙懲教署看管。
4名被告依次為32歲廟宇職員林冠亨、27歲助理工程師談兆衡、34歲商人張子龍及34歲售貨員吳敬賢,同被控於2019年8月1日在沙田喜利佳工業大廈外坳背灣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24支行山杖及10支球棒,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及無牌管有14部無線通訊機。
張另被控同日於沙田喜利佳工業大廈某單位,保管1根藤條、3罐噴漆和3個模板、1個裝有白汽油的玻璃樽、7個瓶、1支油、數包糖、洗衣粉、麵粉、橡皮筋和廚房毛巾,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林張再被控於沙田金豪工業大廈某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11個煙霧餅內含氯酸鉀和氯化銨的混合物,及3罐噴漆。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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