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報告談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當判死刑的判死刑
2022-03-08 15:15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今(8)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兩份報告均談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強調「嚴懲」「從嚴懲治」此類犯罪行為。最高法報告進一步指出,論罪當判死刑的,依法判處並核准死刑。
江蘇豐縣「八孩母親」事件震驚海內外,公安部決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
最高法報告披露,去年一年,審結婚姻家庭案件183.1萬件。堅決反對家庭暴力,依法嚴懲施暴者,會同全國婦聯推動人身安全保護令落地見效,發出保護令3356份,全面加強婦女兒童權益保護。
最高法報告指出,人民法院準確貫徹死刑政策,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犯罪,對殘害婦女兒童、老年人等挑戰法律和倫理底線的犯罪,論罪當判死刑的,依法判處並核准死刑,堅決維護法治權威。
對於2022年工作安排,最高法報告提出,將妥善審理教育、就業、醫療、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加強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權益保護。嚴懲性侵、拐賣婦女兒童和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強化對被拐賣婦女兒童的司法保障。
最高檢報告披露,2000年至2021年,檢察機關起訴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從14458人降至1135人,年均下降11.4%;起訴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犯罪由155人增至328人。
最高檢報告指出,追訴拐賣人口犯罪將繼續從嚴;同時與有關部門形成合力、綜合整治,對收買、不解救、阻礙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堅決依法追訴、從嚴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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