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新冠抗原檢測臨時性納入醫保
2022-03-22 23:37
為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國家醫保局辦公室昨日(21日)印發《關於切實做好當前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各省級醫保部門要及時調整優化疫情防控醫療保障政策措施,按程序將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本省份基本醫保醫療服務項目目錄,持續規範和優化公立醫療機構提供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服務的價格政策。
各省級醫保部門要參照相關要求,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新增藥品臨時性納入本省份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對調出最新版診療方案且不在基本醫保目錄內的藥品,應在最新版診療方案發佈之日起停止醫保支付。
通知又明確參保人在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統籌地區現行規定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費用,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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