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與裝修工涉襲外籍男刑毀手機 事主稱遭人石襲頭及身

2022-05-03 14:05

被告許智銘(左);被告陳明亮(右)。
被告許智銘(左);被告陳明亮(右)。

上市公司香港金融集團主席許智銘和1名裝修工人涉於前年3月尾在大嶼山大浪灣村某物業拍攝,但遭物業的外籍業主反拍攝,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期間許疑多番搶奪並損壞對方手機。許及裝修工分別被控有意圖傷人、普通襲擊、刑事損壞等6罪。案件今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裝修工一度以石塊襲擊事主頭部;許則把事主推倒在地,再打掉事主兒子撿起的手機殼,他警誡下稱因事主擅自拍攝而「推開」其手機。

事主Alexander Robert MEDD供稱,他和妻子共同持有涉案物業,至今已住在該處近十年,許智銘5年前購下隔壁物業,兩座物業中間相隔一塊狹窄的政府土地。案發當日,事主與兒子坐在大宅的花園,期間見到許智銘帶同陳明亮及另一名男子走過該塊政府土地,陳、許二人高舉手機錄影,其後轉而拍攝事主住宅。事主憶述,陳過往曾僭越其住宅及襲擊村內其他居民,他當時感到人生安全受威脅,因而拿起手機反拍攝,但被許制止。陳、許兩人拿起石塊,許繼而伸手跨過花園圍欄搶手機,二人一起倒進花園,事主掉下手機,同時聽到它遭摔碎。其後陳用石塊打事主頭部3下及身體1下。

證人事主Alexander Robert MEDD
證人事主Alexander Robert MEDD

開案陳詞指,當日下午4時許,包括兩被告在內的三名男子於案發地點的物業前用手機拍攝,事主Alexander Robert MEDD見狀拿起手機反拍攝。雙方隨即發生肢體衝突,次被告許智銘一度拿起石塊作勢投擲,並試圖搶奪事主手機。許其後放下石塊,首被告陳明亮再撿起石塊,用以數次襲擊事主頭部等,令其多處受傷。許則把事主推倒在地,導致對方右臂及膝蓋受傷,事主手機亦掉落地而損毀。一輪碰撞後,事主19歲大的兒子George Thomas Robert MEDD拾起事主的手機殼,但遭上前恐嚇的許用力拍掉。

承認事實則指,事主同晚送往北大嶼山醫院治理,發現其右腳、上背等受傷,頭部則有撕裂傷需要縫針。陳、許二人相繼被捕,警誡下前者承認曾拉開事主,後者則指事主在未經他同意下拍攝自己,才會「推開」其手機。此外,許事後亦有接受診治,醫療報告顯示其頸肩、胸口、坐骨結節均有受傷。

55歲裝修工人陳明亮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及普通襲擊兩罪,56歲商人許智銘(原名許智明)則被控兩項普通襲擊、一項刑事損壞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六項控罪均在2020年3月29日於大嶼山宏貝道大浪灣村地段43號外發生,其中五罪均涉同一名遇襲男子Alexander Robert MEDD,許被控的另一項普通襲擊罪則涉男子George Thomas Robert MEDD。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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