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欺詐案 科技園總監認疏忽未記錄對答及拍攝水牌

2022-05-10 21:40

蘋果大樓。資料圖片
蘋果大樓。資料圖片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租契而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並隱瞞業主科技園公司,二人被控2項欺詐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科技園公司發展總監文曦華供稱,網媒《港人講地》2020年投訴有涉案違規情況,園方其後與地政署一同巡查大樓,巡查後發現有未獲發牌照的「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水牌,黃偉強當時向她稱基金沒有運作,是用以收集捐款,之後應要求移除水牌。不過,文沒有就此方面的口頭對答記錄在報告中,並承認疏忽;在法官查問下,她再指無把水牌拍攝下來,或因當下欠敏銳觸覺。

文曦華下午在辯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盤問下承認,知悉未批出牌照前涉案公司已經運作,惟無即時介入,指及後向對方補發牌照便可;若公司明顯違反地契,經勸喻後仍不採取補救措施,才會發出違約通知。

文又指,科技園一向的做法是「以和為貴」,認同處理手法不理想,指現時遭遇類似情況便會拒批申請。被問及何以巡查前已經知道力高的存在,巡查當日卻無查問力高去向,她稱行動由地政署主導,園方僅陪同出席及見證。案件明日續審。

被告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59歲)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們於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間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並非按與科技園公司所訂的租契第二附表及提案計畫書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以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沒有採取行動執行其在租契下的權利而獲利或使對方蒙受不利。黎另被控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從上述情況使用涉案處所。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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