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抑鬱母落藥迷暈勒死16歲女認誤殺判囚4年 官斥明顯有計畫非一時衝動 

2022-05-17 16:07

法官指必須判處長期監禁以收阻嚇作用
法官指必須判處長期監禁以收阻嚇作用

患抑鬱症的50多歲母親3年前「覺得個女變咗」,讓16歲女兒喝下有50粒安眠劑、抗抑鬱藥及紅酒等混合藥水,再拿水果刀割女兒手腕,女兒最終被勒頸窒息致死。母親早前以減責神志失常為由承認一項誤殺罪,陳慶偉法官今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母親在明知藥物影響下,訛稱藥水是傷風感冒藥給予女兒飲用,其殺人行為明顯是有計劃,而非一時衝動,必須判處長期監禁以表達社會對家長殺害無辜子女的厭惡及阻嚇有關行為,終判其監禁4年。

陳官引述案例指出,任何家長均無權決定子女的生死,被告聲稱案發時受女兒感情問題及社會動亂所困擾,精神科醫生診斷她當時患有重度抑鬱症和精神病症狀,但她在知悉處方給她的安眠劑及抗抑鬱藥的效果及副作用下,特意把藥物溶入熱水及紅酒,訛稱藥水是傷風感冒藥要求女兒飲用,割女兒手腕但不足以致死,再蓋上被子令女兒窒息而死。

被告明顯知悉其所作所為並有計畫殺人,若被告謀殺罪成必定被判終身監禁,但因被告患重度抑鬱症,才可以誤殺罪替代謀殺罪,故以監禁6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可獲三分之一扣減,最終判處至今已被還柙超過兩年半的被告監禁4年。

54歲無業女被告郭蓮彩早前承認於2019年10月10日,在天水圍天恒邨的住所內,誤殺16歲女子徐樂頤。辯方求情時引述感化官報告指被告把本案的發生歸咎於特首林鄭月娥,但辯方解釋感化官有所誤解,相信被告是認為香港在2019年因社會運動而情況混亂,令她無從可去。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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