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漢檢拾狗屍內臟圖食用罪成 上訴遭高院駁回

2022-05-18 19:53

70 歲退休老翁張顯明於2020 年取出遭車撞死的唐狗內臟回家食用,遭途人阻止,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使用狗肉作食物罪成,判囚 5 天、緩刑一年。老翁早前不服定罪上訴,今被高院法官李運騰駁回。

李官在判詞指,本案主要爭議之一是狗隻內臟是否屬狗肉,法官按《貓狗規例》條文的定義,認為狗肉理應包括內臟,按照自然字面意思,即使涉案狗隻並非被「宰殺」,食用者亦會觸犯法例,裁定原審定罪正確、合乎公義。

案發於 2020 年 10 月 14 日在落馬洲青山公路的行人路,被途人發現他把一隻看似被車輛撞到的狗隻拉離車路,將狗隻的內臟拿出放入膠袋,途人見狀致電報‍警。

本報記者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187235123.xyz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